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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2020﹞39號)、《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高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定〔2022〕53號)精神,加快自治區城市充電設施建設,提高充電服務保障能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幫助實現“雙碳"目標,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加快充電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內能電力字符〔2021〕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背景分析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中國從汽車大國走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也是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綠色發展的戰略措施。充電基礎設施是電動汽車用戶綠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新電力系統建設、幫助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區新能源汽車逐漸興起,走上了發展的快車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為加快自治區城鎮充電設施建設,提高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根據自治區專題會議精神,建設自治區住房和城鄉政策廳。
二建設規劃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適度提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原則,結合區域經濟、人口密度、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分類有序推進,加快建設高效、安全、穩定的充電設施體系。到2025年,全區標準公共充電樁與標準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3。
(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鄂爾多斯市被列為充電設施加速發展的地區。2023年完成20000個公共充電樁建設任務。其中,呼和浩特市8000個,包頭市5000個,鄂爾多斯市2000個。半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設施服務
直徑不超過2公里。2025年以前,縣鎮重點區域充電設施全面覆蓋。
(二)興安盟、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被列為充電設施示范推廣區。2025年以前,公共充電設施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城市核心區域公共充電設施服務半徑不大于2.5公里。
(三)呼倫貝爾市、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滿洲里市被列為積極推廣充電設施的地區。2025年以前,公共充電設施和電動汽車在城市核心區的比例不低于1。:6
(四)加快三年規劃。加快發展區、示范推廣區城市核心區現有(新建)公共停車場、公共機構、住宅小區、物流(工業)園區建設,2023年底前建設充電設施全覆蓋。聯盟行政公署和市人民以城市區縣為基本單位,在10月底前完成三年充電樁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對充電樁建設數量、建設時間、空間布局、建設地點進行科學規劃安排。自治區、聯盟市各類公共機構的充電設施納入當地統一規劃建設和事務管理。
(五)簡化建設申請程序。既有公共停車場、公共機構、住宅小區、物流(工業)園區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及其配套供電項目,由投資建設單位經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批準,向當地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主管部門備案后,直接向電力企業申請安裝,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施工許可手續。新建獨立占用土地的集中式充電站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簡化相關許可證審批流程。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個人,應當直接安裝樁。
三實施獎補和建設運管模式
(一)實施充電設施峰谷電價政策。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引導充電用戶在電力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2025年底前,對于實行兩部電價制造的新能源汽車集中充電和換電設施,將免除需求(容量)電費。
(二)獎勵和補充充電設施建設。根據盟市新能源汽車數量、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等因素,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行獎勵和補充,獎勵和補充資金分配金額由先建后補確定,重點支持新增更新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明顯提高、達到一定規模的地區。獎勵和補充資金由盟市統籌使用,進一步調動了盟市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積極性。同時,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特殊債券支持
(三)多主體參與。城市人民應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通過合法程序選擇建設經營單位,促進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形成。鼓勵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城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公司,積極參與市場競爭?!藏熑螁挝?聯盟行政公署、市人民;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四)明確施工標準。城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設施按“加油站"站區分大、中、小三種類型。其中,大型充電站集中建設10個(含)以上充電樁,中型充電站集中建設5-9個(含5個)充電樁,小型充電站集中建設4個(含)以下充電樁。大、中型充電站高壓DC快充樁比例不低于80%,其中大型充電站建設高壓DC快充樁(大于350kW)不低于總樁數的三分之一。小型充電站主要建設高壓DC快充樁。大型充電站與公園相結合
(五)實行統一管理模式。除個人在自有停車位(倉庫)申請安裝居住地充電樁外,其他公共區域充電設施由投資建設單位按照“快充樁為主,慢充樁為輔"的原則,負責充電設施的招標采購、施工安裝、維護管理、充電設施圖形標志設置、電網配套協調等工作。,并對充電設施的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安全負責。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電設施統一連接到自治區運營監管的智能服務平臺。
(六)構建智能數據平臺。構建自治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監管智能服務平臺,實現不同區域、不同平臺停車、充電數據信息互聯互通。為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提供運營分析、安全監管等功能,為全區充電用戶提供狀態查詢、充電預約、充電導航、費用結算等服務。逐步推進云端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聯盟行政公署、市人民)
(七)加強充電設施的驗收管理。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GB/T51313-2018)設計建設完成后,城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主管部門必須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在管理平臺上進行公示。
四解決方案
圖1平臺結構圖
充電運營管理平臺是基于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的充電設施管理系統,可以監控、調度和管理充電樁,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和充電效率,提高用戶的充電體驗和服務質量。用戶可以通過APP或小程序提前預約充電,避免在充電站排隊等候,為充電站提供更準確的充電需求數據,便于后續調度和管理。通過平臺,可以實時監控充電樁的功率、電壓、電流等參數,及時發現和處理充電樁的故障和異常情況,確保充電樁的功率控制。
五安科瑞充電樁云平臺具體功能
平臺除了監控充電樁外,還集中監控和協調充電站的光伏發電系統、儲能系統和供電系統,提高充電站的運行可靠性,降低運行成本。平臺系統結構如圖2所示。
圖2 充電樁運營管理平臺系統架構
大屏顯示:展示充電站設備統計、使用率排行、運營統計圖表、節碳量統計等數據。
站點監控:顯示設備實時狀態、設備列表、設備日志、設備狀態統計等功能。
設備監控:顯示設備實時信息、配套設備狀態、設備實時曲線、關聯訂單信息、充電功率曲線等。
運營趨勢統計:顯示運營信息查詢、站點對比曲線、日月年報表、站點對比列表等功能。
收益查詢:提供收益匯總、實際收益報表、收益變化曲線、支付方式占比等功能。
故障分析:提供故障匯總、故障狀態餅圖、故障趨勢分析、故障類型餅圖等功能。
訂單記錄:提供實時/歷史訂單查詢、訂單終止、訂單詳情、訂單導出、運營商應收信息、充電明細、交易流水查詢、充值余額明細等功能。
六產品選型
安科瑞為廣大用戶提供慢充和快充兩種充電方式,便攜式、壁掛式、落地式等多種類型的充電樁,包含智能7kw交流充電樁,30kw直流充電樁,60kw/80kw/120kw/180kw直流一體式充電樁來滿足新能源汽車行業快速、經濟、智能運營管理的市場需求。實現對動力電池快速、高效、安全、合理的電量補給,同時為提高公共充電樁的效率和實用性,具有有智能監測:充電樁智能控制器對充電樁具備測量、控制與保護的功能;智能計量:輸出配置智能電能表,進行充電計量,具備完善的通信功能;云平臺:具備連接云平臺的功能,可以實現實時監控,財務報表分析等等;遠程升級:具備完善的通訊功能,可遠程對設備軟件進行升級;保護功能:具備防雷保護、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和接地保護等功能;適配車型:滿足國標充電接口,適配所有符合國標的電動汽車,適應不同車型的不同功率。下面是具體產品的型號和技術參數。
七現場圖片
八結論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在經歷了幾年的發展之后,總體情況是在持續走好的,并且充電樁的建設相較于以往有了很大的普及度和安全度,這對新能源汽車車主是一個好事,也鼓勵了更多人選擇買新能源汽車,但這并不是說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已經發展得很好了,目前來說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設及優化分析還有很長的一條路要走,未來的市場必定是屬于新能源汽車,將來的某一天如果新能源汽車能夠取代傳統的汽車,說明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已經發展到了較好的局面,但是就未來幾年的發展前景來看,以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設來看,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建設還任重而道遠。